2014年1月7日 星期二

about dream or dreams

讓血液熱滾起來的事絕對是你現在最喜歡、最想要、最急著做的,至於要不要將它稱之為夢想?熱不熱血?戰鬥?在滾的時候才沒空去想那些事咧,對吧?

有機會、有時間、有意願、有能力,想做就快點去做了。這樣講起來根本沒什麼大不了,是很單純的事。所以我實在很不好意思說這是多勇敢在追求什麼夢想。

真正適合自己的夢想,在達到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,對自己來講都應該是理所當然,甚至樂在其中的,根本就不會感覺到它是層層的苦難會需要十足勇氣才能跨越。跨過了,是為前進一步而開心;而不是回頭感嘆自己的付出,四處拿花了多少心血說嘴,重覆一句句熱血的格言。

把夢想兩個字掛在嘴邊時,是不是該問問自己,或許心裡某個忽略的角落清楚知道那是做不到的 ─ 從字面上的意思看起來,它就已經只是個夢裡才會想的東西了 ─ 所以它才會如此遙遠又那麼美麗。

因為你正在選擇性忽視自己的能力與適性,是努力的那麼辛苦,卻不知不覺中模糊了目標,急於從旁人那兒得到成就感逃避自己越來越無力的現實,有志者事竟成很遺憾並不適用在這裡。

Augusten Burroughs 提過,自己的能力與情況是自己最清楚,其他人沒辦法給予你答案,不必說出來也不用怕丟臉,最重要的還是得明白且時常提醒自己,有哪些想做的、能做的或該做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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